本题考核的是见证取样与平行检验。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为:(1)工程项目施工前,由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共同对见证取样的检测机构进行考察确定,试验室要具有相应的资质,经国家或地方计量、试验主管部门认证,试验项目满足工程需要.试验室出具的报告对外具有法定效果;(2)项目监理机构要将选定的试验室报送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要将项目监理机构中负责见证取样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3)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制订检测试验计划,配备取样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并将检测试验计划报送项目监理机构;(4)施工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前要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该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下,施工单位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等的取样过程;(5)完成取样后.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