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以备案名义变相设立许可
可视情况将其转为许可事项
必须进行事前审批
无需向任何部门报告
依据《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第三条:对未实施市场禁入或许可准入但按照备案管理的事项,不得以备案名义变相设立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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