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负责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内做出批复。
60日
15日
45日
30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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