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发包方以违约为由请求仲裁胜诉后,再就另一事实以侵权为由向承包商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
告知其向法院起诉
依照前裁决直接裁决发包方败诉
受理
不受理
仲裁事项,可以是当事人之间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也可以是合同中某一特定问题的争议;既可以是事实问题的争议,也可以是法律问题的争议,其范围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综上,所以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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