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施工企业与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丙公司,丁公司欠付丙一笔到期货款,丙与戊银行订了一个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由己公司作为担保人。借款到期后丙无力偿还,戊可以要求()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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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
。原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丙公司虽然是有甲和乙出资设立,但丙是独立承担责任的法人,因此甲乙不用承担还款责任。丁与戊没有债的关系,不用承担还款责任。丙是债务人,已是保证人,可以要求承担还款责任。故本题选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