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由()进行审核签字。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施工企业技术部门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E选项不应该是监理单位的,而应该是监理单位项目部的总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