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检查结论应由()做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监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
施工单位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表中的资料名称和份数应由施工单位填写。检查意见和检查人由建设(监理)单位填写。结论应由参加双方共同商定,建设单位填写。记录表签字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故应由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做出或者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做出。但绝不是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