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说法,正确的是()。
对于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承包人超出施工图纸范围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应予计量
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
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变化,应据实调整,不予计量
承包人为保证施工质量超出施工图纸范围实施的工程量,应予计量
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施工中进行工程量计量时,当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时,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量。对于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承包人超出施工图纸范围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变化,应据实调整,正确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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