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静态总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应估算静态总投资(),必须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原程序报批。
10%
5%
12%
15%
。由于工程项目基本条件发生变化,引起工程规模、工程标准、设计方案、工程量的改变,其静态总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应估算静态总投资在15%以下时,要对工程变化内容和增加投资提出专题分析报告。超过15%以上(含15%)时,必须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原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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