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建设项目稽査办法》(水安监【2017】341号),稽査组应在现玚稽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由()签署的稽查报告。
稽査人员
特派员助理
稽查专家
稽査特派员
稽察组应于现场稽察结束5个工作日内,提交由稽察特派员签署的稽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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