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
10日
15日
20日
30日
9版教材P3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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