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企业与李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李某在该企业工作了2年3个月,在解除合同前12个月李某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该企业应当给予李某经济补偿()。
6000元
12000元
15000元
18000元
9版教材P135页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5×6000=15000元。参见教材P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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