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发包人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承担过错责任的情形有()。
同意总承包人依法选择的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指定购买的建筑构配件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提供的建筑材料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9版教材P293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1)提供的设计有缺陷;(2)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3)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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