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家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协议约定:因联合体的责任造成招标人损失时,甲、乙分别承担损失赔偿额的30%;丙、丁分别承担损失赔偿额的20%。若因该联合体的责任造成招标人损失100万元人民币,下列关于该损失赔偿的说法正确的是()。
招标人向丙主张1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丙仅应赔偿20万元人民币
招标人必须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比例分别向各成员主张赔偿额
招标人可以向甲主张5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
乙向招标人赔偿100万元人民币后,不可以向丁追偿
版教材P97页共同承包各方应签订联合承包协议,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相互合作、违约责任承担等条款。各承包方就承包合同的履行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出现赔偿责任,建设单位有权向共同承包的任何一方请求赔偿,而被请求方不得拒绝,在其支付赔偿后可依据联合承包协议及有关各方过错大小,有权对超过自己应赔偿的那部分份额向其他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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