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首先要了解合同的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合同包括民法中的债权合同、物权合同、身份合同,以及行政法中的行政合同等。而狭义合同仅指民法中的债权合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是指我国合同法调整对象的范围,现行合同法只调整一部分合同,即狭义的合同―债权合同。本题中,C项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范畴,自然受到《合同法》的调整。然而A项(婚姻)、B项(收养)属于身份合同,D项行政合同都不属于合同法所调整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