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调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开工条件的通知》(水建管〔2017〕177号),项目施工准备开工应满足的条件包括()。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批准
年度投资计划已下达
初步设计报告已批复
建设资金已落实
9版教材P135根据水利部《关于调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开工条件的通知》(水建管〔2017〕177号),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开工条件调整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已经批准,年度投资计划已下达或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即可开展施工准备,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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