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在()批准文件中确定。
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程初步设计
工程开工报告
竣工验收申请
)项目法人编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后,应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审查和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审计。审计部门应出具竣工审计意见。项目法人应对审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注意:关于如何确定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报告的批准文件中明确。而根据《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水利部令2014年第46号),修改为“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在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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