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68—2012),小水电站工程验收分为()验收。
分部工程
单位工程
单元工程
机组启动
竣工
9版教材P296页小水电工程验收工作按验收主持单位可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法人验收应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及中间机组启动验收等;政府验收应包括阶段验收(含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主持单位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增设验收的类别和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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