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现场试验操作考核,新增参数占参数总量应不低于()。
20%
30%
35%
40%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中,应加强对新等级标准中新增参数能力的核查。现场试验操作考核时,新增参数占参数总量应不低于30%。若随机抽取的新参数不足30%时,应调整至30%;若超过30%时,则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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