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中对抛回填和砌筑用碎石,结合工程用量,其检验批次为()吨。
1000~2000
2000~3000
3000~4000
4000~5000
对抛回填和砌筑用碎石,结合工程用量,以数量2000~3000t为一批,不足2000t也按一批计。(知识拓展:对拌制混凝土用碎石,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计;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数量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