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因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长,监理人按发包人要求指令承包人采取赶工措施发生的合理赶工费用应由()承担。
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和监理人共同
参与验收的各方共同
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参,见教材P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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