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操作过程中要坚持“十不吊”原理。在下列情形中,不能起吊的是()。
起重机装有音响清晰的喇叭、电铃信号装置,在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上标有鲜明的色彩标志
起吊载荷达到起重机额定载荷的90%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300mm后,检查起重机的安全性、吊索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后起吊
对关键、重要的货物,为防止吊装绳脱钩,应派人系好安全带、抓牢吊钩随重物一道安全吊至工位
吊运小口径钢管,按标记绑扎位置起吊,吊索与钢管的夹角为50°
起重机械操作过程中要坚持“十不吊”原则,即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②物体质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③斜拉物体不吊;④重物上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⑤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⑥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⑦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⑧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衬垫不吊;⑨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⑩钢(铁)水装得过满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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