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李某正在哺乳10个月的婴儿。依据《劳动法》,李某所在单位可以安排她从事的劳动是()。
夜班劳动
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
国家规定的第二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劳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延长其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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