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在突发事件的分类中,下列()属于事故灾难。
自然灾害
交通运输事故
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应对法》按照事件的性质、过程和机理的不同,将突发事件分为四类,即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其中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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