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验收,应当自收到验收文件之日起()验收完毕。
15天
30天
45天
60天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验收,应当自收到申请验收文件之日起30日内验收完毕,签署合格或者不合格的意见,并书面答复。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