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包括()。
行政处罚权
安全检查权
建议报告权
事故调查处理权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权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包括四类:①行政处罚权;②安全检查权;③建议报告权:④事故调查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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