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的要求包括()。
1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不少于1人
1万~5万平方米的装修工程不少于2人
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设备安装工程不少于3人
1万~5万平方米的线路管道不少于5人
5000万元以下的设备安装工程不少于3人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①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②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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