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申请举办焰火晚会的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核发();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安全燃放许可证》
《焰火燃放许可证》
《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许可证》
《烟花爆竹燃放许可证》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3条的规定,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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