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
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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