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被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起重机械在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和使用由()实施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
应急管理部门
住房主管部门
建设主管部门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规定,被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起重机械在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和使用由建设主管部门对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建筑起重机械应当具备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2016年取消)和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的备案登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