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某教学楼工程施工现场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发生模板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1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7万元。该教学楼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1800m2,事故发生的部位是教学楼中部的共享大厅,该大厅是一个高度为16.5m,进深为15m,长边侧为32.4m,短边侧为18m的环形空间。建设单位委托W公司负责工程招标、发包、合同签署,并履行经济与法律责任。工程通过邀请招标的形式,确定A建筑公司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并履行了工程招投标备案登记。由于W公司未交够土地转让金,直到事故发生前也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2006年2月,W公司又以无法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为由,在未经A建筑公司同意并解除工程承包合同的情况下,强行将校区工程中的教学楼等工程违法发包给B建设公司,且未进行招投标和备案登记。B建设公司又将该工程违法转包给无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包工头。
该教学楼工程于3月1日开工建设,3月下旬,这名包工头雇用了1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现场负责人,并在现场搭设脚手架进行作业。5月19日晚,现场负责人组织施工人员开始进行大厅柱梁板混凝土浇筑,21时左右,完成了柱和部分主梁混凝土的浇筑。此时,模板及支架突然发生坍塌,在模板上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的24名施工人员随之坠落,并埋入废墟中。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项目监理工程师等3名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董事长、副经理、部门负责人等9名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经济处罚或记过、通报批评等行政处分;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受到罚款、降低施工资质等行政处罚。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项目安全生产投入应包括哪几方面费用?
2.针对该企业现状,提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建议。
3.脚手架在哪些情况下应进行验收?
4.应急演练的实施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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