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承接了地铁3号线二期工程土建一标段。2020年3月7日,一标段02工区的2号竖井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正常施工。
13时,井下土石方爆破完毕后,铲车正在清理渣土,小型翻斗车对现场渣土进行倒运,门式起重机进行渣土吊运;井上钢筋加工区正在进行格栅钢架加工,钢筋调直机和电焊机均在作业。
14时30分,钢筋支护班组准备安装格栅钢架,班组长甲上井后发现信号司索工和门式起重机司机未在岗,甲自行上机操作,并安排新入职的工人乙使用钢丝绳和卸扣(卡环)捆绑6个格栅钢架。由于甲操作错误,吊运的格栅钢架与竖井楼梯护栏发生碰撞,格栅钢架坠落至竖井底部,砸在位于竖井底部的工人丙头部(佩戴了安全帽),丙当场倒地。现场工人立即拨打了120,将丙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调查组经调查发现,事故发生时,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在施工现场;卸扣(卡环)受力方向错误;甲无门式起重机司机操作资格证书;乙无进场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目录》(GB6441),该工程2号竖井发生的事故类别是()。
物体打击
爆炸
起重伤害
机械伤害
高处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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