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设计文件,应当经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
压力容器
气瓶
压力管道
起重机械
锅炉、气瓶、氧舱、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应当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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