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6067.1),电动葫芦应配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
起重量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
起重量限制器、运行行程限位器
联锁保护安全装置、起升高度限位器
联锁保护安全装置、运行行程限位器
电动葫芦应设置上升和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且能保证当吊钩起升和下降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动力电源,此时反方向的动作应可以进行。额定起重量为1T及以上的电动葫芦应装设起重量限制器。当实际起重量超过95%额定起重量时,起重量限制器宜发出报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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