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包人应在开工后 28 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
30%
40%
50%
60%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工后 28 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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