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单位有()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教材相关知识点已删除】
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施工中偷工减料
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未对涉及安全的试块,试件取样检测
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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