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进行工程勘察管理时,工程勘察成果评估报告应由( )组织编制
总监理工程师
评估专家组组长
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工程勘察成果评估报告。勘察评估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参加。工程勘察成果评估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勘察工作概况;②勘察报告编制深度、与勘察标准的符合情况;③勘察任务书的完成情况g;④存在问题及建议;⑤评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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