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139-2013),项目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的情形有()。
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设备的
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进度计划且影响合同工期的
未按专业施工方案施工或采用不适当施工工艺的
施工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
施工存在重大质量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事故的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时,项目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1)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工程建设标准、合同约定;(2)使用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3)施工存在质量问题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4)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且影响合同工期;(5)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6)存在安全事故隐患;(7)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等方面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选项DE属于应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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