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
a.注意样品信息的完整性。对于待检验品至少应有名称、规格、样品编号、数量、龄期(若需要)、检测状态。留样的样品,除前面所要求的信息外,还应增加留存日期、保存期限等。
b.待检样品的完整性和数量应符合规程规范的要求。
c.储存情况。无论是待检或留样均应满足温湿度的要求,如水泥、化学用品以及标准物质的储存保管。
d.试验室建立样品的唯一标识系统是样品管理的关键环节,样品除名称、种类等信息外,还应有状态标识,表明该样品的检测/校准状态,是待检、在检、还是已检。每个样品都应有唯一编号。当一组样品有多个试件时,应有该组样品的编号和每个试件的细分号,以避免错拿样品或试验室无细分号出现数据记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