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省级资质认定部门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的验收和授权工作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合并实施,颁发有效期为()年的验收或者授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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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资质认定部门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的验收和授权工作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合并实施,但沿用颁发有效期为3年的验收或者授权证书,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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