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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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应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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