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批准开工报告不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的规定。
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省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
(三)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为:避免同一建设工程的开工由不同行政主管部门重复审批的现象,《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这有两层涵义:一是实行开工报告批准制度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国务院的规定,其他任何部门的规定无效;二是开工报告与施工许可证不要重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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