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海人事考试网
根据《关于青海省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安排的通知》要求,青海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全面实行考后审核制,现将考后审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报考2023年青海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无需参与此次审核) (名单详见附件列表)。
二、审核时间及地址
审核时间:10月19、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审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4楼423办公室。
为提高审核效率,本次审核按照“审核序号”分批次进行(“审核序号”为资格复核名单第一列),请考生熟记本人审核序号,并在规定审核时间内完成审核,不得提前也不得推后。
三、所需材料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2002年以前取得学历、无法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籍档案,外省籍考生还需提供青海省企业近半年以上交纳的社保证明。
报考级别为免试级别的:除提供考全科级别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一、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二)如若在考后复核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则给予取消合格证书的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三)请考后复核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后复核工作,逾期将影响合格证书的发放。
五、咨询电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0971-6146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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