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三地!又有三地的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道公布,具体情况看下面!
湖北二建报名通道
报名时间:3月21日9:00~3月31日20:00
考试时间:5月29日、30日
湖南二建报名通道
报名时间:3月20日9:00~3月29日17:00
考试时间:5月29日、30日
福建二建报名通道
报名时间:3月19日~4月15日
考试时间:5月29日、30日
湖北报名公告
一、考试设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
参加全部3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或1个科目(报考级别为“免1科”或“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参加级别为“增报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二、报名事项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一) 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职管〔2005〕24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 告知承诺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监管,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三) 资格审核
各地住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报本行业“考全科”和“增报专业”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各地人社部门负责对报考“免1科”和“免2科”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 符合“考全科”报考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取得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专业(即专业对照表以外的专业)中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二) 符合“免1科”或“免2科”报考条件
取得建筑施工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相应科目:
1.符合“免1科”报考条件。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
2.符合“免2科”报考条件。
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
(三) 符合“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考“增报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增报专业”类别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学历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上述报考条件从2021年考试报名起开始执行。
四、考试大纲
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五、考务日程安排
(一) 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3月21日9:00—3月31日20:00
(二) 网上注册核查时间
2021年3月21日9:00—3月31日17:00
(三) 现场人工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1年3月29日—4月1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四) 网上缴费时间
2021年3月21日9:00—4月5日18:00
(五)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5月24日9:00—5月30日9:00。
准考证打印网址:www.hbsrsksy.cn(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六) 考试时间
2021年5月29日
上午 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21年5月30日
上午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区设置
为更好地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下开展考试工作,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原则上在省直及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设置考区。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或考点学校承接能力有限等不可控因素影响,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取消(推迟)考试或调整部分考生考试地区,敬请广大考生慎重报考。
七、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号)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61元/人·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70元/人·科。
八、违纪违规处理
加强管理,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经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各环节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报名及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得指定任何培训,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
各地人社、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考区要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实施。
附件:
1.报考注意事项
2.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本科)
3.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高职高专)
原文链接:
http://www.hbsrsksy.cn/hbksy/001/001001/001001002/20210317/b0103f11-4fce-4ad7-ab60-82425fae9ddd.html
湖南报名公告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1〕16号)精神,现就我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按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4〕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专业界定详见附件1《专业对照表》),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参加相应考试。
(三)取得二级或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四)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五)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报名时在“级别”中选择“增设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类别。
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资格审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文件精神,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资格复核。
建立健全报考告知承诺制和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所填报的信息需承诺真实有效,所有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一)个人自审。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或是工作(资格)年限不够不得提前报名参考,否则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须对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信息一一核实,对照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在《报名表》中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其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加资格复核。
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须对照报考人员档案,或其所提供的材料,或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严格核查,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核。
(三)资格复核。成绩公布后,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和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将及时公布需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和资格复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如无特殊情况,资格复核一般安排在成绩公布30天之内,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资格复核公告为准。
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按照报名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核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20日9:00—3月29日17:00。
报考人员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考条件,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进入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点击网站首页的“网上报名”,在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进行注册报名(此次二级建造师是首次使用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所有报考人员均需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然后按相关要求填报信息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白底数码电子证件照。
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3月29日17:30。过期未缴费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
缴费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报名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复核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
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使用网上报名平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使用“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上传照片前,请在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或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报名表》、准考证、证书上,请务必上传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白底免冠证件照片(上传照片出现错误的,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经审核工具审核后的电子照片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长沙市湘府中路湖南人才大楼三楼)进行申请更换),请务必上传与本人相貌一致的清晰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上传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由此带来不能参加考试、无法制作合格证书等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务必在报名时间段内及时打印《报名表》,过期报名系统不再提供打印。《报名表》一经打印不允许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4.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订单确认前,请务必仔细查看所填信息、照片、报考级别、科目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修改。报考订单一旦确认后将不能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修改信息。
(二)在报名、考试、证书发放等环节中,应试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hunanpea.com)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复核。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五、考试方式
(一)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6个专业。
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注意下述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作答。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办法。报考3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即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的规定,客观题成绩除零分、缺考、违纪外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成绩复查申请需在考试成绩公布30天内凭身份证原件或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市的人事考试机构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考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填写本人联系电话。
(四)报考人员应试时,只准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
六、其他
(一)考场设置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考区承接能力统筹设置考点。具体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24日9:00—5月28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0〕57号)规定和《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缴费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核对报考信息,一旦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请在缴费成功后一个月内,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部门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四)疫情防控
受疫情影响,考试将根据新冠疫情的情况和防控工作的要求,考试现场可能会结合新冠疫情防控需要,重点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如对疫情情况发布新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情况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们发布的涉考信息。
(五)严肃考风考纪
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类作弊行为以及有组织高科技作弊予以严厉打击,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附件:
1.专业对照表
2.资格复核注意事项
3.资格审查相关责任追究
原文链接:
http://www.hunanpea.com/Article/2e8fff06-524b-417f-bcc5-d96e1e307a24/InternalArticleDetail.do?
福建报名公告
根据《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1〕16号)安排,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时间定于2021年5月29-30日。现将报考简章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科目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9 日至4月5日(2020年度成绩合格拟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报名时间为4月1-5日)考生可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报名网址:
http://218.104.239.163:8088/jwwsks/web/kszc/login.jsp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19日至4月5日;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5月19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公布时间、考后现场核查时间、发放证书时间及发放方式以网上通知为准,届时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行业服务-行业管理-执业注册栏查询(网址:http://zjt.fujian.gov.cn/hygl/fjsjszyzgzczx/)。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详见附件1)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下同),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第(一)款并满足下列条件者,可以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1)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3)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已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者。
(三)增加执业专业类别考试。
已取得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外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一项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增项专业考试”。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办[2018]1号)的文件规定,凡符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五)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若属于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学历,请报考人员登录学信网申请本人学历认证;职称指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确认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的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六)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精神,本省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试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前由考生自行对照报考条件提交报考资料、签署承诺书,考后对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和现场核查。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原则上报考人员工作地、户籍所在地为福建省的方可在福建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考生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报考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交报考申请并缴费成功后即取得考试资格。具体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1年3月19日至4月5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考生输入个人账号、密码登录(未绑定本人手机号,密码忘记的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就近报名点重置密码)考试报名系统。若未注册需先注册账号,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2吋免冠彩色证件照。请考生牢记个人注册信息,注意不要泄露注册信息。
2.选择“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增项专业)考试”。
3.仔细阅读本“报考简章”后,点击“阅读完毕”,下一步选择“考试报名”,认真阅读《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2),完全同意者点击“我同意此项承诺”,然后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4.填写工作业绩(老考生无需填写),业绩至少填写一项,所填写业绩要能体现报考条件要求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以下简称专业工作年限);
5.上传附件。考生选择各自对应的报考条件,按照系统引导及要求上传相关报考材料。注意事项如下:
(1)如果报考所使用的学历证书毕业时间无法体现专业工作年限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还需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如前学历、岗位证、社保凭证等;
(2)上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时都必须包括体现证号及发证机关用印的页面。
6.报名信息确认后打印《报名表》和《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A4纸打印),由考生本人签名后,《报名表》交给所在单位,所在单位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考生报考信息、工作业绩和报考材料扫描件与原件进行核对,经审核确认真实无误后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7.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和本人签名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等报考材料扫描件。
8.确认所有填报信息与上传的报考材料是否一致,上传的报考材料扫描件是否规范、清晰,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
9.修改报名信息。
未缴费的考生需要修改报名信息的可点击报名系统左侧菜单栏的“信息修改申请”按钮,进行报名信息修改。一旦修改,系统将自动退回报名信息,报名表将自动删除,视为要重新报考,考生须重新提交。
(二)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平台开放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至4月5日,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自系统通过后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
考试收费标准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制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0]442号)执行,具体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71元/人·科,《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1元/人·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75元/人·科。缴费成功后次日起,报考人员可凭缴费系统提供的代开发票要素(业务代码和代开票据识别码)到“E缴通”指定的银行网点打印报考费发票。
四、报考须知
(一)考试成绩实行连续两次考试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举行的两次考试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和报考增项专业的人员必须在当次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并参加考后现场核查通过的人员,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准确填写报名表格,并对输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考后现场核查时,一旦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七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即: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三)在考试级别不变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未合格情况下,需要更换报考专业的考生在报考时直接更换报考专业,已通过的公共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成绩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
(四)取得考试资格的老考生除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外,其余报考信息及附件一律不予修改。考试档案一经系统通过,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报名材料即作为考后现场现场核查的依据及今后续考和增项考试的报考资格档案。考生务必慎重提交报考信息,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
(五)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全方位推动住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计划》(闽委办发〔2020〕28号)精神,为提升我省建筑行业执业人员专业素质,2021年度对二级建造师的报考所学专业予以严格审核,2022年度起全面参照一级建造师报考所学专业进行审核。
(六)考生所在单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考生报考资料进行核对,经审核确认真实无误后方可在《报名表》上盖章。所在单位应认真核对报考材料,若审核部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所在单位通报批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系统后,点击“单位查询”一栏;
2.在单位名称栏输入单位全称(系统无模糊查询功能,考生填报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查询时输入的单位全称完全一致,否则无法查询),点击查询,系统会显示该单位所有报考考生的名单,栏目下方显示统计人数;
3.点击“查看详细信息”并在提示框内输入考生身份证件号码,系统会显示考生填报信息、工作业绩和报考材料扫描件,所在单位可自行查看核实。
(六)缴费成功后,报考信息将不能更改。
(七)其他报考相关问题请查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行业服务-执业注册专栏“常见问题解答”栏目(网址http://zjt.fujian.gov.cn/hygl/fjsjszyzgzczx/)。
五、考试须知
(一) 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在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6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和矿业工程)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在应考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答题卡上的作答须知;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主观题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含碳素)、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得损坏),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产品(如手机、电子手环、电子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关闭闹铃),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四)应试人员必须遵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自身健康状况监测,确保如期参考。
六、考试合格标准
2021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
七、考后现场核查
考后现场核查工作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组织。
(一)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上述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携带与报考时所上传所有附件相一致的原件,前往所属考区审核点进行考后现场核查(具体事宜以考后现场核查通知为准),如果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当年合格人员资格,当年度成绩不予采用,也不再滚动至下一考试年度。
(二)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现场核查部门要求办理考后现场核查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应试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提交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八、考试大纲
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九、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17室;考试咨询电话:0591-38161636-2,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591-38161636-4。
附件
1.专业对照表
2.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原文链接:
http://zjt.fujian.gov.cn/hygl/fjsjszyzgzczx/zgks/ksxx/202103/t20210318_5551403.htm
现在已有很多地区公布了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道,备考的小伙伴们也得加紧复习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