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质押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07日 10:04 来源:中迅网校 阅读量:886

相比一建等考试,监理工程师是比较好考的,所以我们要努力复习,尽量记牢每一个知识点,争取一次就能通关考试。

1.质押的概念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

质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以转移占有为特征。

2.质押的分类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可以质押的权利

(1)汇票、支票本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依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依法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6)应收账款

(7)依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注:不动产只能抵押,不能质押。

想要获得监理证书的小伙伴,要抓紧时间进行备考啦,争取早日拿证哦!



编辑推荐

分享到:

相关试题
重要提醒
检测到您的账号已在其他设备登录,
请重新登录
退出登录重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