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发布某新建工程招标文件,部分条款有:发包范围为土建、水电通风空调、消防、装饰等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投标限额为65000.00万元,暂列金额为1500万元;工程款按月度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质量保修金为5%;履约保证金为15%;钢材指定采购本市钢厂的产品;消防及通风空调专项工程合同金额1200.00万元,由建设单位指定发包,总承包服务费3.00%。投标单位对部分条款提出了异议。
经公开招标,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价部分费用有:分部分项工程费48000.00万元,措施项目费为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5%,规费费率为2.20%,增值税税率为9.00%。
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物资采购合同,购买800×800mm的地砖3900块,合同标的规定了地砖的名称、等级、技术标准等内容。地砖由A、B、C三地供应,相关信息如表4:
地方主管部门在检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时发现:个别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直接进入现场施工作业;仅对建筑工人实行了实名制管理等问题。要求项目立即整改。
【问题】
1.指出招标文件中的不妥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2.施工企业除施工总承包合同外,还可能签订哪些与工程相关的合同?
3.分别计算各项构成费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等5项)及施工总承包合同价各是多少?(单位: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分别计算地砖的每平方米用量、各地采购比重和材料原价各是多少?(原价单位:元/㎡)物资采购合同中的标的内容还有哪些?
5.建筑工人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进入施工现场工作?除建筑工人外,还有哪些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纳入实名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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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不妥之处一:要求质保金5%,履约保证金15%。
理由:
(1)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2)质保金不得超过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3%。
(3)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不妥之处二:钢材制定采购本市钢厂的产品;
理由:不得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不妥之处三:消防通风专业项目由业主指定发包。
理由: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
2.施工单位还可以签订:分包合同、劳务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咨询合同、保险合同等。
3.分部分项工程费:48000万元
措施项目费:48000x15%=7200万元
其他项目费:1500+1200x3%=1536万元
规费:(48000+7200+1536)x2.2%=1248.19万元
税金:(48000+7200+1536+1248.19)x9%=5218.58万元
造价=48000+7200+1536+1248.19+5218.58=63202.77万元
4.
(1)地砖每平方米用量=1/(0.805x0.805)=1.54块
(2)采购比重:A=936/(936+1014+1950)*100%=24%B=1014/(936+1014+1950)*100%=26%C=1950/(936+1014+1950)*100%=50%
(3)材料原价:(936x36+1014x33+1950x35)/(936+1014+1950)=34.72元/块
(4)应该补充的标的物还有: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
5.(1)作业分包单位的劳务人员在进场施工前,应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将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及时报送总承包商备案。总承包方劳务员根据劳务分包单位提供的劳务人员信息资料逐一核对,不具备以上条件的不得使用,总承包商将不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
(2)还有以下单位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