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应在()提出。
竣工付款证书签发之日起14天
收到发包人竣工付款之前
缺陷责任制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
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7天内
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7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复核,或按照《示范文本》“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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