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
检举
控告
诉讼
投诉
批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