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对于免考基础科目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专业科目成绩实行()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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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免考基础科目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专业科目成绩按照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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