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①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②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③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②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4)脚手架工程:①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②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③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5)拆除工程:①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②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6)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7)其它:①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②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③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④水下作业工程。⑤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